五十年代建筑工地上的青年人
史启洪
一九五五年年初,中央建工部决定将华北直属第二建筑工程公司、华北直属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的一、二、三工区和建筑工程第二师合并,组建华北包头建筑工程总公司,后又改为建工部第二工程局,加强包头基本建设力量,加快包头工业基地建设.二局下属七个土建公司和两个专业公司,分别承担包头新区六一七厂、四四七厂以及包头市第二热电厂、棉纺厂、青百大楼、五二研究所、第一工人文化宫和包头铁路局等工程和市政建设任务. 那个时候突出政治,重视党团员的模范作用.公司中部队转业战士和青年工人占职工人数的百分之七十,其中青年团员约三千五百人.这是建筑大军中的一把”尖刀”,是一群”小老虎”,一支指到那里都能较好地完成任务的突击队. 总公司特别重视青年人的工作.那时侯我任总公司的团委书记.为了协助党委搞好中心工作,我们团委工作任务是十分繁忙的.别的不说,就以青年突击队、青年监督岗和节约队的事略举几例也是很耐人寻味的.由局团委命名、各公司团委选定的青年突击手约一千二百人,突击队一百二十七个.按瓦工、木工、混凝土工、钢筋工、架子工等主要工种分组,互相展开”对口赛”.他们的口号是”谁英雄、谁好汉,光荣榜上比比看”. 当一名突击手或命名某队为突击队,那是一种政治荣誉,是党、团组织的信任,是非常严肃认真的事,就象战斗中战士请战,首长经过认真研究,在关键时刻命名尖刀班、排、连一样,他们决心在杀敌中英勇牺牲,决心拿下敌人碉堡,打垮敌人取得胜利. 以突击手为核心然后组成突击队.少者十人左右,多者三十几人不止.被命名的青年突击队必须是”多快好省”地完成任务,其中缺一样也不行.某某突击队的红旗往工地厂房上一挂,显示了突击队和突击队员的光荣,也是一种崇高的政治荣誉. 由于突击队的模范作用,局部带动了全局,那时包头新区的建设速度和工程质量是数一数二的.五六至五八年的三年间,六一七厂和四四七厂的厂区先后竣工,二电厂也开始发电,其它的市政建设也逐步交工使用. 建筑战线上突击队与突击队之间,处与处、公司与公司之间展开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,每月自下而上地评比一次,优胜者,敲锣打鼓将红旗擎到手,大家以他们为榜样,争取下次赶上并超过他们.青年监督岗、节约队也如此.他们的任务是反对官僚主义、反对浪费,保证施工安全,防止工程质量出现隐患.在工地上,他们权利真不小,用墙报、广播、建议和贴出”警钟”、”霹雳”字报的形式,引起施工者和领导同志们的注意.监督岗的撑腰者是局党委书记苗树森和局长曼丘同志.对监督岗提出的问题,公司一级的领导非常重视,当天不过夜就得解决,否则第二天就有可能受到局长和党委书记点名叫姓的严肃批评.青年人热情高,有魄力也有胆量,他们敢想敢说,力贬时弊,不但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议,同时他们自身也是”过得硬”的生产标兵.象七公司、三公司、四公司就是质量全优的公司.突击队长郭怀生、任风悟、赵修义、刘茂林、王春林就是突击队监督岗的负责人,也是质量、速度、安全方面的佼佼者. 俗话说:”走进工地,脚踩人民币”,建筑工地很大,材料不下几百种,浪费建筑材料不算稀奇事.这中间节约队和监督岗都起了”反对少慢差费”的作用.他们将落在地上的钉子、钢筋头、木材、落地灰集中起来以备再用.他们利用板报、广播、提倡节约反对浪费,每日每月有统计上报.节约队和监督岗的工作,成为一种保证,使局领导能根据完成任务的好、差,对公司、处、工区、队和个人作出评比,红旗该属谁家,哪家该当先进,及时表扬,鼓舞士气. 在技术革新和推广新技术方面,这些青年人也起了带头作用,.象青年突击队的王文民、陈文通等同志,推行砌筑里脚手架(高层建筑物,工人在建筑物内搭脚手架),用双手挤浆法,做到”横平竖直满馅儿足”.当时每人每天砌砖八百块,可谓”能工巧匠”了. 四四七厂有一座一百米高的烟囱,在青山区属第一高度,当时那是了不起的高层构筑物了.用混凝土一圈一圈得往上浇注,倾斜度百米不能超过五厘米,工程质量要求严格.在验收时,一名外国专家只能在近旁站着往上看,却不敢到施工高处去.在一百米高度的建筑物上往地下瞅,头昏眼花,没有点胆量和大无畏的精神是不能承担此项建筑任务的.可是四公司的突击队,不畏艰险克服了不少困难,终于圆满地完成了任务. 局运输公司的青年突击队在昆都仑水库和包钢、二冶的队伍展开了劳动竞赛,获得运输会战优胜单位的光荣称号,他们的事迹在包头日报和内蒙古日报上均作过报道。 青山区呼得木林大街,还有建设路青山区管辖段两侧的老杨树.都是我们二局团委发动青年团员、青年突击手在假日里亲手栽种的.种时是十公分粗的小树苗,现在已经长成参天大树.可惜后来为了拓宽路面,大部分老树已被砍去.现在我每当走到这些尚存的高耸在路边的大树下,远望四四七厂那百米烟囱和栉比鳞次的高楼大厦,我思慕故友的心情油然而生.三十多年过去了,当年的青年突击队手们,至今已是五六十岁的老人了.他们有的因为工作需要定居本市,有的因接受任务奔走他乡,但不管你身在何方,历史将公正地记载你的丰功伟绩,让后来人怀念追忆.
一九八七年写于内蒙包头
(作者为原建工部二局首任团委书记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