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国初期国家工业化建设的蓝图
新中国成立初期,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体制得以全面确立,中央政府具备了对全国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事业的最终决定权。自156项重点工程开始建设后,基于有限的人力、物力和财力要集中用于发展生产和工业建设,城市建设要为工业建设服务,要与国家重点建设相结合,只有在一个时期内重点建设一部分城市,不平均使用力量,才可能较迅速地收到成效。三年恢复时期,东北地区是国家重点建设地区,沈阳、鞍山、抚顺、本溪、哈尔滨、齐齐哈尔等城市发展很快,而关内各城市这时还处于恢复阶段。在“一五”期间,除东北地区继续作为重点外,武汉、洛阳、兰州、太原、大同、石家庄、西安、成都、株洲、包头等城市相继进入了重点建设的行列,迅速成长为国家工业化的新骨干。 |